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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

 

通 知
2016-11-18 20:16   办公室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11月3日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已下发了“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四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研讨。现对学习研讨提出几点意见:

一、学习研讨前,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讲党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分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要原原本本研读《准则》和《条例》,真正学懂弄通,引导广大党员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

二、学习研讨要结合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则》《条例》和“对照讲奉献,有作为标准,反思践行宗旨情况,增强责任担当”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突出就实求实,查摆问题与不足。

三、在学习研讨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准则》规范和《条例》规定,带头学、带头做,带头查、带头改,找准查实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在践行宗旨、责任担当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以坚强的党性抓整改、见实效,为广大党员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立标杆、做示范。

四、学习研讨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学习研讨时间、地点报学校“两学一做”办公室,学校检查组要进行抽查;学习研讨结束后,要将学习研讨记录、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研讨思想小结等材料于12月5日前报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

 

        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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