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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

 

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8-01 10:29   办公室


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7月28日,商丘师范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在平原路校区1号行政楼417会议室召开。全体校领导、党群行政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校党委书记介晓磊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是党内问责制度的完善和创新,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为各级党组织加强干部问责机制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依据;二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条例》的颁布,明确了问责的依据、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为追究党组织及党员的政治责任提供了法规性的依据。达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追究必严肃的要求,从而督促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三是要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任务,自觉进行自我监督并接受纪委的监督;四要认真学习、抓紧制定我校的《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在学习过程中,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两学一做”、“四对照”、“四反思”紧密结合起来,与我校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紧制定我校的《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推动我校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展。

会上,校纪委书记李中华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就《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校党委副书记程印学就我校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阶段总结。他指出,自5月份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领导,深入动员,确保学习教育开好头起好步;二、精心组织,抓好关键,把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三、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切实增强专题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对下一阶段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二要进一步推进学做一致;三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四要进一步提升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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