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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

 

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
2016-09-23 17:16   办公室

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第三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讨论的通知”(2016年6月29日下发精神,现将近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研讨内容

第三专题:对照讲道德、有品行标准,反思修身律己情况,增强道德修养。

二、时间安排

学校党委以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时间:9月29日下午,地点:一号行政办公楼302会议室;

各基层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研讨。时间:10月15日前完成学习研讨,地点自定。

三、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学习研讨前,要认真布置,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省组织部豫组电〔2016〕56号〔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明确学习重点、研讨内容,结合实际围绕学习研讨的主题,撰写发言提纲,确保学习研讨质量标准。

2.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习研讨时,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逐人发言,谈认识体会和问题不足。研讨过程要形成记录,结束后上报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专题学习研讨会上,党支部要对每名党员发言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撰写思想小结,于10月20日前报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落实“四对照四反思”要求,带头学习,带头开展讨论,带头查找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好带学促学作用。

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研讨前,请将具体时间、地点,报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检查组将进行抽查。

 

                      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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